发布时间:2025-08-06
澄清说明
项目名称:安庆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管网中心手持式金属探测仪采购项目
原: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3 递交方式:质疑原件现场递交。
2、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1.1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胶装密封现场递交。
11.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现场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递交的,响应无效。
现修改为: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3 递交方式:质疑原件现场及邮寄方式递交。
4、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1.1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胶装密封现场及邮寄方式递交。
11.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现场及邮寄方式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递交的,响应无效。
安徽度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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